河北新闻网讯(河北日报记者冯洋)近日,河北省商务厅印发《全省促进汽车消费活动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下拨5000万元资金,用于促进汽车消费、活跃汽车流通、扩大汽车消费、提振汽车市场。 《方案》明确,9月1日全省汽车消费促进活动开始,10月31日结束,直至省级补贴资金用完。补贴对象是全省居民。参与补贴活动的车型为7座及以下(含非营运皮卡)家用轿车。具体补贴标准为:以新车交易价为基础,每辆新车10万元以下补贴1000元;10(含)至20万元的新车每辆补贴3000元;每购买20万元(含)以上新车,补贴5000元。以旧换新汽车并在新车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500元。 本次活动按照“省统筹安排、市组织实施、企业主动参与”的原则,统一促消费政策、统一活动时间、统一补贴标准,组织全省规模以上汽车经销企业,开展新车推广、以旧换新、汽车下乡、新能源汽车推广等系列活动。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和雄安新区配合全省统一行动,统筹相关资金,支持汽车经销企业广泛宣传、烘托氛围、让利销售,促进全省汽车消费促进活动的实际效果。具体补贴,各市(雄安新区)可因地制宜选择发放代金券、给予加油卡或直接补贴。